近年来,各地为了城市建设和长远发展,纷纷开启了抢人大战。大家都意识到,当今社会发展,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和第一生产力。2018年5月16日,天津市对外公布吸引人才的“海河英才行动计划”,大幅降低人才落户门槛,本科生40岁以下,硕士45岁以下,博士不受年龄限制,只要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,即可办理直接落户。据媒体报道,仅在行动计划公布的第一天,就有30万人下载“天津公安”APP办理落户申请,一度导致后台瘫痪。
各地吸引人才如此不遗余力,足见人才的重要。为了引流人才,各个地区都出台了定量定性的优惠政策,其中保证事业编制和待遇是最基础的。一般来说,事业单位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,人才引进人员将占用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名额,与事业单位其他在职在编人员一样,享受同等福利待遇。除此之外,由地市级统一牵头组织的人才引进,往往会针对引进人才实施区别对待的优惠政策,比如首套购房奖励补贴、子女优先教育、旅游免门票等等,而这些是引进人才所独有的,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不具备的。
人才引进不局限于单位有空缺编制。如果某事业单位已经满编或者超编,但又需要引进人才,或者地市级统一组织,引进高精尖以及稀缺专业人才,在没有空编的情况下,就会启用人才专项编制。也就是说,引进的人才不占用事业单位正常编制,属于核定编制范围之外的人才专项编制。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一样,但其他人才优惠政策,就需要根据当地公布的人才引进公告来确定,因为属于常规人才引进或者叫招才引智,一般没有额外的优惠福利。
人才编制与高校、医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也是具有很大不同的,整体上要比编制备案制人员更加具有优势。编制备案制人员编制只属于所在单位,而人才编制是活的,属于地市级所有,理论上具备在地市级事业单位内部流动的条件,不受单位和编制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