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手房满70年之后怎么办(老房子超过70年怎么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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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衣、食、住、行”是我们生活的常态。而房子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,也是我们温馨的港湾,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家来作为自己的庇护所。近年来,房价的快速上涨,使许多人买房定居已成为一大难题。不过,房价的上涨,依旧不能阻止人们对于买房的热情,因此房地产行业也随之快速发展。

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中国的房产市场也从卖家市场过渡为买家市场,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不能掌控主动权,使房产领域竞争强度不断加大。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,有房才有家。而购房合同都会清楚标明房屋产权期限,有40年和70年产权。那么第一批已满70年的“老破小”应如何处理呢?

一、什么是“老破小”

一般是指在主城区40—60㎡的老房子,这些房子居住的舒适度其实已经大打折扣,有些小区的老房子已经被贴上了危房的称号,已经不适人们居住。而且这些房子建设较早,在一些设计上都比较落后,比如公共区域、消防专用道等等。在现如今的这个社会中,“老破小”房子隐藏在高楼耸立中,成为城中村,就显得尤其特殊。

其实在“老破小”房子里呆过的人们都会发现一个问题,这些房子的周围或者马路旁边都会停放着许多车子,显得格外拥挤,而且有许多乱停乱放、插空停放的现象。尤其晚上人们都回家的时候,道路就显得更为拥挤,这样就导致许多晚归的住户无处停放。这就是“老破小”小区最常见的问题之一。

这些房子在质量上可能也会存在一些问题,显而易见这些房子年代久远,难免会有损坏,或者它会比你想象中的更加破旧不堪,在质量上不一定会得到保障。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许多人选择它呢?

“老破小”的房子依旧受到许多人的欢迎。其实是因为这些房子在不久后可能会面临拆迁的问题,所以会有一些人去选择它,但他们购买后一般不会自己居住,而是进行出租,去获得一部分收益。在外闯荡的青年们刚开始都会选择一些老小区进行居住,因此这些老小区便会受到广大欢迎。

我们选择买房子定居,有一个安定居住的场所。那么我们也都应该知道,购房合同都会明确标明房屋权期限。其实房屋权期限一般都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那一年开始算起的,有40年产权,有50年产权,也有70年产权

权。

二、房屋权期限

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房屋产权年限的概念吧。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,它包括民用住宅建筑、商用住宅建筑、工业用地建筑,它们类型的不同也分为了不同的年限,民用住宅建筑年限70年,商用住宅建筑年限为40年,工业用地建筑年限为50年。那么年限到期后有什么处理办法呢?

“老破小”属于民用住宅建筑,那么年限满70年后,房子应归谁所有呢?其实,在《民法典》中就有明确规定,房子年限满70年后,房子可以进行自动续期,但需要我们缴纳一些税费。也就是说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,业主进行税费的缴纳,房子的归属权还可以在业主手上,我们还可以进行正常居住。

既然房子的产权问题解决了,那么房子年限满70年后应如何处理呢?如今建国已经73周年,但我国的一些住宅小区都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距离房屋产权期限还有三四十年的年限,离70年的年限还未到期。

因此,首先,要有真的满70年期限的房子。事实上我国最早的一批商品房建于上世纪50年代,这个年代的房子已经年代久远。那么这个年代中有两个最早一批建设的房子,它们就是建于1958年的彭浦新村,和建设于1951年的曹杨新村,它们两个小区一个63岁,而另一个刚好70岁。

既然有了即将满年限的小区,那么这两个即将要满年限的小区现如今在质量上,和安全度上是否还有保障呢?

三、“老破小”应该如何处理

其实对于很多住户来说,一般都会更加喜欢拆迁,我国前几年确实大力推进棚改政策,因此有许多住户享受到了这个政策给人们带来的福利。但现状是,我国的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,是不建议我们进行“大拆大改”的,因此旧改已经开始上线,成为新的处理方式。那么上世纪50年代的老房子就有了处理方式。

我国的房子相较于西方国家很多上百年的房子,历史稍短。国内的房子寿命普遍较短,尤其是后来建成的商品房,人们居住了几十年都已经显得十分破旧了,有的房子还可以进行翻新修缮,有的房子甚至有的房子已经被贴上了危房的标签,那么它的处理方式只能另取它路。

就比如曹杨新村,虽然建设久远,但由于它还可以进行居住,所以便采取翻新修缮的方案去解决它。但各有各的不同,上海也有了处理方案,就比如建设于1958年的彭浦新村,对于它采取的是原拆原建的方案,简单来说就是把房子拆了重修,但它是按照原建筑面积,在原房屋位置进行翻建新房屋,在原有面积上进行重新修建。

既然“老破小”有了处理方案,那么居住在“老破小”房子的安全保障呢?我们的房子是由水泥建造的,一般水泥的寿命为30-50年,那么房子在产权期倒塌怎么办呢?其实我们现在的房子都是由钢筋混泥土的结构建造,根据有关专业人员的计算,一般水泥浇筑的房子的使用寿命在100年,因此大家不必担心倒塌问题。

总结

其实“老破小”房子的处理方案已经显而易见,我们的房屋产权为70年,但并不是只指建筑的使用权为70年,是指房屋所占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。即使到期,我们也可以进行缴纳一些税费来继续居住。

但那些50年代的老房子,房屋权期限即将到期,有的已经破旧不堪,有的被贴上了危房的标签。根据我国政策,进行旧改之后,还可以继续居住,或根据各地的解决方案进行修缮或原拆原建。

那么你们觉得满70年的老房子还能如何处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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